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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第十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24次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501个农药产品、119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包含反馈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 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综审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邮编:100125)。
传真:010-59194063
电子信箱:icamags@agri.gov.cn。
附件: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5年7月29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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