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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称: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其中20余项与农药产业直接相关,涉及草铵膦、精草铵膦、乙酰甲胺磷、氟苯虫酰胺、三乙膦酸铝、马拉硫磷、双环磺草酮、烯禾啶、乙烯利等农药品种。
取消出口退税意味着相关农药产品出口时,企业无法再享受增值税返还,这将直接推高其出口成本。预计政策调整的窗口期内,海外客户将提前下单,以规避4月1日后的成本上涨,从而在短期内形成一波“抢出口”潮,带动相关产品出口量阶段性增长。
出口成本的增加将对不同企业产生差异化影响。对于出口占比较高、毛利率较低、议价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冲击将尤为显著,其利润空间将被严重挤压。长期来看,政策将加速淘汰那些依赖补贴和低成本竞争的低效产能,推动行业资源向技术先进、环保合规、产品附加值高的龙头企业集中。这被视为应对行业“内卷”、优化产业结构的一种手段。
本次调整主要针对农药原药及中间体,而农药制剂的出口退税政策并未变动。这释放出明确的政策信号:鼓励农药产业向价值链下游的制剂深加工环节延伸,推动企业从单纯的原药出口转向拥有自主品牌和登记证的制剂出口,以提升在全球农药市场的话语权和利润空间。
综合来看,此次取消部分农药产品出口退税是产业升级的催化剂。它倒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优化全球市场布局,加强内部成本与供应链管理。
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产品清单(农药相关)
现就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四、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1:光伏等产品清单.pdf
附件2:电池产品清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8日
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微信号丨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