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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关于缴纳2026年度会费的通知
2026-0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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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关于缴纳

202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


按照《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会费标准和交纳办法》的规定,请将2026年度会费及时汇至协会账户。


交纳方式

(一)汇款时请备注“2026年会费”字样,同时请将单位全称和收取发票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至协会秘书处邮箱nyxh@zgnyxh.org.cn。


(二)按照国家管理规定,社会团体会费须开具专用电子发票“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该发票由财政部监制,无需填写税号。


(三)收款单位: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账    号:110401 0104 0011 445


会费标准

副会长       20000元/年

常务理事     8000元/年

理事         4000元/年

会员         600元/年



联 系 人:于  雪

联系方式:010-59194281    13716415746


附件:《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会费标准和交纳办法》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会费标准和交纳办法


按照《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章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合规指南》规定,制定了会费标准。该标准经2024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一、具体会费标准如下:


会员会费:600元/年

理事会费:4000元/年

常务理事会费:8000元/年

副会长会费:20000元/年


二、交纳办法


(一)换届当年及届内年度会员收到交纳会费通知后,应于2个月内按照会费标准交纳当年会费,也可一次性交纳每届(5年)会费。


(二)届内新批准入会的会员,应按照会费标准于颁发证书之日起1个月内交纳第一次全部会费。上半年批准入会的会员,应交纳全年会费;下半年(7月1日后)批准入会的会员,应交纳半年的会费。


(三)会员交纳会费采用汇款方式。汇款时须注明汇款用途为“20XX年会费”,同时提供电子邮箱。


(四)收款单位: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账    号:11040101040011445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关于缴纳2026年度会费的通知-20260413.pdf

微信号: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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