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农业农村局查处某农业技术服务部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案
2026年3月12日,丹东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及仓储场所摆放着标有“风火轮”字样的疑似农药产品192瓶,标签上无标称生产企业、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但产品标签标注宣称农药功效信息。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4800元,无违法所得。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涉案产品应当认定为农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涉案农药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应当按照假农药处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涉案农药、罚款194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